迷信与崇拜

“迷信”和“崇拜”是两个关系亲密的概念。迷信,对某种存在的合理性/正确性/正当性的深信不疑,甚至是诡辩的、逻辑自洽的确信。比如迷信风水,认为这些能改变人生走向,遇贵人、发大财什么的,这种是低层次、低水平的迷信。比较高级点的,是对某些知识、理论的迷信,比如硅谷科技精英里有受众的“加速主义”,认为加快推动AI的发展,社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。

对思想的迷信可以具象化为对人的崇拜。但对人的崇拜不意味着对其思想的迷信,可以是对人格魅力的遵从。迷信和崇拜是有区别的。人格化的崇拜——偶像崇拜——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一种社会地位的不平等,至少是思想文化上的主导—服从关系。

其实我想说的是偶像崇拜。偶像崇拜是人类有史以来延续至今的社会活动、现象,可以是对政治人物的崇拜,可以是对商业明星的崇拜,可以是对某个异性的崇拜。在崇拜关系中,崇拜对象必然存在着一个对崇拜者产生影响的要素,而该要素可以是崇拜者所缺乏的要素。

知乎上,某昵称为英文、数字混合的知名用户——或许应该称之为“头部用户”或“大V”,但我愿意称之为新时代的布道者、传教士、“认知教主”。他可能把自己作为耶稣/基督/上帝的仆人了,或者自立为上帝。或许他一直想在知乎找变现方式,没想到大模型AI的浪潮/风口提供了难得的机会,终于可以让信众们排队购买“赎罪券”,只不过“赎”的是“自己对整个世界认识的不足”,而不是圣经里人生来有罪的那个原罪。求知、求道,求到了一个自以为是的互联网KOL。迷信和崇拜在此交汇,纠缠不清。类似的例子,可能是“拜关公”和“活佛”,被迷信和被崇拜的对象掌握对信息、知识、思想的绝对话语权:顺我者昌,逆我者亡。

互联网时代,亚文化圈、饭圈和宗教在“迷信”和“崇拜”上达成了一致。激进点,饭圈即是新时代宗教。那个大V的行为,说好听点,不叫赎罪券,叫“认知税”;尖锐点,用低水平信息流占据别人的阅读与思考时间,本质上是浪费时间:他在杀人,牟取私利。看他还不如看“古都闲云”讲人口经济学问题。

评论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